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郎才配女貌,豺狼配虎豹。

豺是群居动物,但大豺群一般是由几个豺家族临时搭伙组建的,它们趁着自己数量多,还敢去抢夺熊虎豹与狼的食物。

它们极其凶残,捕猎时,它们先弄瞎猎物的眼睛,然后攻击猎物的肛门,疼得猎物生不如死。

后来有回张春福老爷子喝多了,酒后讲过一件事,他认识一个人亲历了一群豺与一只东北豹干架的整个经过,吓得他连猎物也不敢打了,匆匆忙忙跑回家,从此,他再也不敢踏进山半步。

还有说是参帮在林子里休息的时候,会将自己头朝里脚朝外,并且还会在自己的鞋里面放上一点点肉。

这样就是为了达到吸引豺的目的,它们也像其他动物用撒尿来划分领地。

只要采参人身上沾上了豺的味道,即使在林子里遇到了其他野牲口,大多数也会选择避而远之。

小时候屯子里小孩晚上不睡觉,大人们就会说“你再不睡觉,一会豺狗就把你叼走吃了。”

甚至有砖家分析,正是豺导致了亚洲猎豹的灭绝。

听完李爱民几人七嘴八舌讲的豺的故事,张初一二人头皮发麻。

这畜牲天生胆大凶猛,它们喜欢嚎叫着召集同伴狩猎,尤其是在清晨和黄昏。与狼类似,这个点正是他们的狩猎时间。

冬天又是母豺下崽的时候,估计是饿急眼了才会盯上颜红军。

李爱民他们几个生起了火把,躺在架子车上的李勇更是害怕的捂紧了大棉袄。

他可是听人说过,豺这玩意最嗜血,鼻子老灵了,这腿上的伤口还隐隐作痛,唯一的沙喷子也让卵泡子咬烂了。

这特么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,麻绳专挑细处断,李勇此时此刻满脑子都是他老子当年死在林子里的画面。

天越来越黑,队伍走的更加匆忙,几人一脸紧张也不交谈,林子里只传来了嗖嗖嗖的走路声。

李爱民和张初一走在最后面,总感觉后面不远处有东西跟着他们一行人。

“爱民哥,红狗子是不是还跟在后面?”

张初一说完下意识想回头瞅一眼。

“别!初一,别看,传说看见红狗子的绿眼睛就会中幻术,鬼打墙!”

“哪有那么邪乎儿!”

其实不回头也是对的,豺这玩意喜怒无常,你要冷不丁跟人家对视,万一被当成挑衅,一拥而上,也不是没有这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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