寺喜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桃花小说网www.tailee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为啥张春福非得把段郎中请下屯子到刘营伍给王老棍子瞧病,还不惜带上家里的棒槌须。

要知道,这棒槌须拔一根少一根,那可是段郎中的命根子。

这人情欠这么大,本来俩人就爱斗嘴,这不是让人家拿住了么?

因为王老棍子的头狗可是十里八庄有名的狗子,尤其跟张春福哥俩还组队跑过山(打猎),跟青龙完全是两个类型。

这进山要有这么个好狗啊,管老用了,王老棍子家的狗子是一只纯种的东北猎犬。

说起东北猎犬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听过,但是说起大笨狗,有来自东北的读者朋友们肯定有非常深的感触。

这种狗以前在农村特别常见,膀大腰圆,个头儿都不老小,还有一个出了名的特点就是虎。

不知道什么是害怕,哪怕对面是头熊瞎子,它也毫不畏惧,绝不退缩。

也有管这种大笨狗叫华夏山犬的,人们衡量大型猛犬的标准往往是够大、够猛、够凶。

彪悍的山犬一般作为狩猎犬、巡山犬来使用。

咱这疙瘩提到的大笨狗,实际是一种杂交犬,是鄂伦春猎犬与家犬繁育出来的,可惜初一等级不够,发不了图,大家伙参照高加索的迷你版就行。

为啥叫它大笨狗,还有一个原因就是,没其他工作犬聪明,但是它非常忠诚、任劳任怨。

王来喜的头犬叫黄毛,长了两年半才长大,王来喜从黄毛抱回来,打小拿他当宝似的,每天都得捂着睡觉。

两岁以前都不让人碰,谁碰跟谁着急。等到这狗长成了,王来喜也训差不多了。

真正好的猎狗其实一点就通,一领就会。

不是说你瞪眼睛非得训它咋咋地的,打出来的狗子笨。

王来喜训成黄毛一后,前前后后打了不少野牲口,但一直想跟张春福磕一下子,谁都有好胜心不是。

那时候青龙还是个狗崽子,不到一岁半。

有次张春福到刘营伍喝喜酒,俩人饭桌上也不知道咋咋呼滴就杠上了。

吃完饭王来喜非得给张春福秀一把黄毛。

张春福也是上头了,借了把猎枪,俩人带上家伙事就进林子了。

哥俩兜了一小圈啥也没干着,黄毛就搁林子里这上蹿下跳的,跑远了王来喜还不放心,一直往回叫。

张春福笑着骂道:“叫啥叫,你不说你这狗子是千里挑一的太平山第一头狗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官场争雄,从女书记的秘书开始

官场争雄,从女书记的秘书开始

凉州七里1
这个世界上的规则,都是强者施加于弱者。 真正的强者,是改变规则,让规则适用于我! 情场如棋,官场如棋,人生如棋,当落子无悔,当做执子者,当有胜天半子之心!!!
言情 连载 117万字
逃荒路上别人吃菜我吃肉

逃荒路上别人吃菜我吃肉

灵心秦
和丧尸王同归于尽后,蓝月重生了…… 开局被卖?天降干旱?集体逃荒? 不怕不怕,野外生存技能拉满,当逃荒路上,别人吃余粮,挖野菜的时候,我一手一只鸡腿,简直不要太香! 逃荒嘛,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,怎么行? 且看蓝月如何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~
言情 连载 46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