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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警多年,高所见识过许许多多狡猾的罪犯了,其中有不少都很善于伪装。

沈晓婉刚才那点浮夸的表演,自然不可能真瞒得过他的火眼金睛。

但因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女孩,高所并不可能猜得到她费尽心思地做出的这一套表演,理由仅仅是害怕自己被送去医院做羞耻的检查!

当然,他更不可能猜想得到任幸会被义愤填膺的民众扭送到市局去,也仅仅是沈晓婉心中有了点不明不白的小不爽,就故意折腾自己的老板。

作为一个正直的警察,高所只能站在少女是受害者的立场去思考,毕竟她们是弱势群体,任幸才是可能危害到社会安宁的一方。

这可不是他个人的狭隘偏见,而是古今中外所有人类社会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共同经验。

一说到罪犯,人们在脑子里下意识地冒出来的,只会是各种长着刀疤脸的男人、目光凶狠的男人、杀马特的男人、被女粉丝以签哥相称的男人……

总之,只会是男人,哪怕是娘一点的男人!几乎没有人会先想到女人的。

男人更爱搞事,这已经是人们千百年来形成的固有印象了。

作为一个男人,任幸自然要不可避免地受到这种固有印象的影响,哪怕他实际上什么坏事都没干,也得被习惯性地放到坏人的位置上去。

“肯定是这女孩受过他的威胁,所以才突然装起失忆来了。”

高所理所当然地想道。

这是个非常符合逻辑的推断,在这些年里,他已经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了。

小女生们普遍胆小,害怕会被报复,不敢把真相都说出来,这往往导致那些侵害了她们的无耻恶徒逃脱应有的惩罚,让人着实痛心。

但是,重新又详细地审讯了一番后,高所却不得不决定放走任幸。

在市局简短询问时,那些把任幸扭送来的群众,并没有谁说过亲眼见到了他的犯罪事实;而现在,作为当事人的少女,又装起了失忆……

一切必要的证据都缺乏,自然就无法把任幸拘留下来了。

从个人的感觉上看,高所早已经认定任幸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坏蛋。

可作为一名警察,他必须严格地按章办事,而不是遵从自己的感觉去做,这是执法者不得不遵守的底线!

然而,就这么放过一个大坏蛋,又实在不能甘心。

尤其是想到眼前这么漂亮的两个少女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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